依据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沪环办〔2022〕50号与沪环办〔2023〕30号官方公布文本,以及 2025、2026 年各区与管委会公示实例整理;名单查询与系统填报入口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要求为准。
- 在上海,年度名单不在市局那儿看。名单由各区生态环境局及化工区、临港、保税区等管委会分别拟定、公示并公开,市局归集后每年 4 月底前报生态环境部。
- 但不能说上海没有市级名单。归集件的正式名称就是《上海市20XX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市局 2026 年 3 月四则调整公示逐字援引;差别在于对外不按年度整册发布。
- 年报窗口关得比名单公示早。制度写各区 3 月底前确定名单、年报 3 月 15 日前披露,而 2025、2026 年多个区与管委会实际公示落在 4 月上旬至下旬。
- 填报窗口有两句话,第二句更有用。沪环办〔2023〕30号 写明年度报告填报发布时间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逾期关闭,紧接着写临时报告填报发布全年开放,不关闭。
- 进名单还牵动资本市场那条线。上证发〔2024〕33号 第三十条把被列入名单直接设为一组排污信息披露义务的触发条件,并覆盖重要控股子公司。
一、先把一句最容易写错的话说清楚
写上海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第一处硬伤通常出在名单上:写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发布本市披露主体企业名单」。本市的落法,是把名单的拟定、公示与公开放在区一级和几个管委会,市局承接归集上报。
各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各区生态环境局确定企业名单前,应当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确定名单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我局将于每年4月底前归集企业名单报送生态环境部。
二、全国规则里的四条:名单谁定、进几年、几号截止、漏了几天补
上海的做法是把部令第24号的名单机制按本市层级铺开。本节只拆与名单和时点相关的四条,披露内容与罚则见 部令24号逐条读。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企业名单)。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年度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公布前应当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对企业名单公布后新增的符合纳入企业名单要求的企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下一年度企业名单。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的企业名单报送生态环境部。
……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期间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三年期限届满后,再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
对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两种以上情形的企业,应当按照最长期限纳入企业名单。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第二十条 企业在企业名单公布前存在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环境信息的,应当于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本年度企业名单公布前的相关信息。
三、上海的时点链:谁在什么时候做什么
披露企业名单由各区生态环境局依法确定,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 时点 | 谁 | 做什么 | 依据 |
|---|---|---|---|
| 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 | 披露企业 | 登录披露系统填报发布年报,逾期关闭 | 30号 二、(二) |
| 3 月 15 日前 | 披露企业 | 披露上一年度全年环境信息 | 部令第十九条 |
| 确定名单前 | 各区局、各管委会 | 在政府网站公示征求意见 | 部令第九条第二款;50号 二、(一) |
| 3 月底前 | 各区局、各管委会 | 确定本区域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 50号 二、(一);30号 一、(一) |
| 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 披露企业 | 补披名单公布前本年度已发生的第十七条事项 | 部令第二十条 |
| 确定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各区局 | 把本区名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 50号 二、(一) |
| 4 月底前 | 市生态环境局 | 归集名单报生态环境部,并上报本市披露情况 | 50号 二、(一)(五);部令第九条、第二十三条 |
| 全年 | 披露企业 | 临时报告填报发布全年开放,不关闭 | 30号 二、(二) |
四、名单去哪儿查:五个真实的公示样本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订了《上海市普陀区2026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发布主体 | 标题 | 日期 | 公示期表述 |
|---|---|---|---|
|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 | 关于《2025年杨浦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2025-04-07 | 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
| 普陀区(区政府网站生态环境局栏目) | 上海市普陀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事业单位名单公布 | 2025-04-22 | 公布件,名单随正文列 |
|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上海市普陀区2026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事业单位名单公示 | 2026-04-07 |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
|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关于《2026年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 2026-04-09 | 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
|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 | 2026年上海市依法披露名单-静安区 - 正式发布 | 2026-04-27 | 正式发布件,名单见附件 |
五、市局那一头做什么:分批调整与移除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移除和信息变更工作。经核查,29家企业移出《上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0日。
两点实务含义:进了名单不等于永远在,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走移除通道,移除与信息变更同样要公示;移除有周期,2026 年 3 月四则针对的是 2025 年度名单,即上一年度名单在本年度年报窗口期内仍在被清理。
六、最该提前知道的一段:窗口关在前,公示在后
| 项目 | 制度写的时间 | 2025、2026 年的实际情况 |
|---|---|---|
| 各区、管委会确定并公开当年度名单 | 每年 3 月底前 | 杨浦 2025-04-07 公示征求意见稿;普陀 2025-04-22 公布、2026-04-07 公示;化工区 2026-04-09;静安 2026-04-27 |
| 企业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 每年 3 月 15 日前 | 年报截止日在上述各公示日之前 |
| 系统年度报告填报窗口 | 1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逾期关闭 | 窗口关闭时,当年度名单通常尚未公示 |
可照办的自查路径:翻上一年度本区或本管委会公布的名单确认是否在册;对照部令第七条五类主体与第十条四款起算点,自查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是否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是否为上一年度触发第八条情形的上市公司或发债企业,并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一并过一遍。判断标准在条文里,名单是确认工具,不是义务的来源。
七、填报窗口与漏了怎么补
披露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并及时登录披露系统进行填报发布。年度报告填报发布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逾期关闭。临时报告填报发布全年开放,不关闭。
年度报告逾期意味着什么。该通知只写了「逾期关闭」四个字,没写关闭之后怎么办,本文不替受理机关补充流程。可以确定的是:超过规定时限属部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未上传系统属第(三)项,不披露或者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属第二十八条,档次见 部令24号逐条读;行政处罚之外,第二十六条要求把依法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并记入信用记录;法典施行后条文位置的变化见 罚则集体「上移」 与 披露义务口径变了。
补救次序是固定的:按第十八条以临时报告形式更正已披露内容并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按第二十条补披名单公布前发生的第十七条事项,按第四条把制度、规程、职责、台账补起来并留存原始记录。
八、进名单的连锁后果:不止生态环境这一条线
披露主体或者其重要控股子公司被列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应当披露下列信息:(一)排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以及国际环境公约规定的受控物质的种类、名称、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本所鼓励其他披露主体参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
常见问题
我们公司在上海,去哪个网站能查到自己在不在名单里?
去所在区生态环境局的政府网站;在上海化工区、临港新片区、自贸区保税区的,去对应管委会的网站。沪环办〔2022〕50号 二、(一)把名单的确定与公开放在各区,沪环办〔2023〕30号 的抬头把三个管委会与各区并列。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通知栏发布的是分批调整、移除与信息变更公示,不是年度整册名单。查询路径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要求为准。
今年区里还没公示名单,3 月 15 日前要不要报?
要按自身身份判断,不能以没公示为由不报。年度报告披露的是上一年度全年环境信息(部令第十九条),对应上一年度已成立的身份;而填报窗口按沪环办〔2023〕30号 二、(二)在 3 月 15 日关闭,当年度名单在 2025、2026 年多个区与管委会实际公示于 4 月。做法是按上一年度名单加自身身份自查后如期填报。
去年被罚过一次十万元以上,今年要连着报几年?
部令第十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发债企业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三年期间再次发生第八条规定情形的,自三年期限届满后再连续三年。第四款另规定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情形的按最长期限——既是重点排污单位又因处罚被纳入的,不能按较短的一项算完。第八条六种情形见 部令24号逐条读。
- 误解: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发布本市披露主体企业名单。实际:年度名单由各区生态环境局与化工区、临港、保税区等管委会分别确定并向社会公开(沪环办〔2022〕50号 二、(一)),市局归集后 4 月底前报部,对外发布的是分批调整与移除公示。
- 误解:既然市局不发年度名单,上海就没有市级名单。实际:归集件的正式名称就是《上海市20XX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2026 年 3 月四则调整公示逐字援引;差别在对外发布形态,不在是否存在。
- 误解:等区里公示了名单再准备年度报告。实际:填报窗口 3 月 15 日关闭,而各区与管委会的实际公示落在 4 月,应按上一年度名单加第七条、第十条自查后如期准备。
- 误解:上市了、发过债就自动进名单。实际:部令第七条第(三)(四)项都以符合第八条规定为限,第八条是上一年度发生刑事追究、十万元以上罚款、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件、责任人员行政拘留之一。
- 误解:进了名单只是生态环境部门那一头的事。实际:上证发〔2024〕33号 第三十条把被列入名单设为沪市披露主体一组排污信息披露义务的触发条件,并覆盖重要控股子公司。
- 把「查名单」改成「查身份」。每年 1 月先按部令第七条五类主体与第十条起算点把在沪各主体逐户过一遍,再拿上一年度所在区或管委会公布的名单核对,不一致的单列清单跟进。
- 合规日历上至少放四个点。1 月 1 日窗口开、3 月 15 日窗口关、3 月底至 4 月盯本区或本管委会公示、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补披第二十条事项;公示期是提异议的法定窗口。
- 把上一年度的处罚决定书单独建一本账。第八条六种情形均以上一年度发生为准,一次十万元以上罚款就启动三年期;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情形的按最长期限(第十条第四款)。这本账也是判断三年何时届满的依据。
- 集团口径先统一,再各自填报。第七条第(三)项覆盖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沪环办〔2023〕30号 三、(二)另提示中央企业、市管企业及生产地址涉及其它区的情形需协同管理,跨区的先把归属定下来。
- 把两份报告的口径对齐后再定稿。沪市披露主体或其重要控股子公司一旦在册,上证发〔2024〕33号 第三十条的排污信息披露即被触发,与依法披露年度报告在污染物种类、排放总量、超标与处罚情况上须对得上。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逐条读:谁要披、披什么、什么时候披、不披怎么罚——本页的上位文
- 法典施行后,环境信息披露的义务口径变了 / 法典施行后,罚则集体「上移」
- 沪深北《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与编制指南
-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逐条读——本市另一条以年度名录为抓手的义务线
- ESG 与可持续合规法规库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布、2022 年 2 月 8 日起施行,共 6 章 33 条;本文引其第四条、第七条至第十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办法仍列于规章库,无修改或废止标注;环办便函〔2026〕235号 所附修改决定截至 2026-09-06 未见正式发布。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沪环办〔2022〕50号,2022 年 3 月 7 日成文并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填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办〔2023〕30号,成文 2023 年 2 月 9 日、2 月 10 日印发;该件未检索到废止或失效公告,市政府公文库仍全文挂出,本文表述为未见废止。
- 公示与名单实例: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04 移除及信息变更公示、2026-03-06 与 03-09 的第二至四批调整公示、2025-04-03 调整 2024 年名单的公告;杨浦区 2025-04-07、普陀区 2025-04-22 与 2026-04-07、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6-04-09、静安区 2026-04-27 各一则。本文只引公示正文,不引名单所载企业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证发〔2024〕33号,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5 月 1 日施行,仅引第三十条并已标明节录。名单查询渠道与填报路径、逾期后的受理安排,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要求为准。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研究,不构成法律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律所不得承诺办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