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1号

钱早就还了,破产管理人却来要回去——被撤销的清偿与你的救济通道

德载律所·破产与重整部最后核校:2026-08
案 例 索 引
  • 案例名称: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 案例编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1号(2021年3月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2月19日讨论通过)
  • 生效裁判:一审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10民撤2号民事判决;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330号民事判决;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033号民事裁定
  • 关键词: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破产程序/个别清偿行为/原告主体资格
  • 相关法条:该指导案例载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
  • 为什么选它:破产撤销权在本栏目其他页面里,是债权人手上的进攻工具。这一件讲的是它的另一面——当撤销的枪口对着你,或者对着为你担保的人时,还有没有救济通道。答案是有,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把主体资格问题讲死了。

企业破产前六个月内还给某个债权人的钱,管理人可以请求撤销、追回。这条规则对未受偿的债权人是利好,但它有一条常被忽略的连锁反应:被撤销的清偿一旦追回,原本已经因清偿而消灭的担保责任,会重新回到担保人头上。而担保人往往根本不是那场诉讼的当事人。指导案例151号处理的就是这个缝隙。

一、案情脉络

说明:本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发布的指导案例151号文本整理,为便于阅读作了结构化编排,事实与数字未作改动;官方全文见文末来源[1]。
时间事件
2014年3月21日光大银行温岭支行与建环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德力奥公司等为52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4月2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520万元,到期日2014年10月2日
2014年10月建环公司按约定存入票款,银行向持票人兑付520万元
2015年1月4日建环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被受理,后宣告破产清算
2016年10月13日破产管理人提起撤销个别清偿行为之诉,指向付款银行在受理前六个月内从出票人还款账户划扣票款的行为
德力奥公司作为汇票保证人,对上述破产诉讼的生效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这条时间线上真正的风险点在于:票款已经在2014年10月划出、银行已经兑付,从德力奥公司的角度看,它担保的那笔债务当时就了结了。但2015年1月建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划款落在了受理前六个月的窗口内。管理人一旦撤销成功、票款被追回,那笔债务就"复活",德力奥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要重新承担还款责任——而它并不是管理人那场诉讼的当事人。

二、裁判要点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该指导案例“裁判要点”,引号内为官方发布文本原句,来源见文末[1]:

“在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对付款银行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从出票人还款账户划扣票款的行为,破产管理人提起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之诉”,若人民法院支持该诉求,“汇票的保证人与该生效判决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要点表述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发布文本为准;本页对其作了加粗强调,未改动文义。

三、裁判结果与说理

审级案号结果
一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10民撤2号民事判决驳回德力奥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330号民事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前两份破产诉讼判决中的部分内容,改判驳回破产管理人全部诉讼请求
再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033号民事裁定驳回破产管理人的再审申请
裁判理由(依官方发布文本要点):德力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破产诉讼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若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的诉求获支持,德力奥公司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此具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

这段说理的逻辑很干净:判断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看的不是他在原诉里有没有名分,而是那份生效判决会不会实际落到他头上。会,就有资格。

四、把制度放回破产撤销权的全景里

本页的规则要和破产撤销权的一般规则合起来看,才不会用偏。

环节规则依据
撤销的窗口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管理人可请求撤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撤不掉的例外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受清偿、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维系基本生产的水电费、劳动报酬与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一般不予支持司法解释(二)第十四至十六条,见裁判规则库第06条
撤销成功的后果因可撤销行为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债务复归,原担保责任随之复归《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要点)
第三人的救济与生效判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保证人,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指导案例151号裁判要点

五、对债权人与担保人的启示

本节为德载律所破产与重整部的解读,不属于指导案例官方发布内容。

启示一:收到钱不等于这件事结束了。只要付款方在此后六个月内进入破产程序,这笔清偿就落在可撤销窗口内。对已受偿的债权人而言,这意味着结案后的六个月是一段应当留意的观察期——尤其在对方已经出现拖欠、诉讼缠身、评级下调等征兆时。

启示二:担保人的风险是隐性的、滞后的、且不会有人通知你。本案里,德力奥公司在票款兑付时理应认为担保责任已经消灭。它的风险是在两年后、在一场自己不是当事人的诉讼里被重新激活的。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企业,应当把被担保方的破产风险纳入常态监控,而不是在主债务清偿完成后就把这笔或有负债销账。

启示三:不是当事人,不代表没有救济。这是本案最有价值的一句话。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为"应当参加而未参加、且判决内容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人保留的通道。判断标准是利害关系的实质,不是原诉的当事人名单。类似结构在破产程序里并不罕见:连带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抵押物提供人、被追回财产的受让方,都可能在自己缺席的诉讼里被定下责任。

启示四:程序时限必须先查,再决定打不打。第三人撤销之诉有法定的提起期间与条件,且必须以自己不是原诉当事人、且非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诉讼为前提。发现被牵连的第一动作是查时点,不是先写状子。具体期间以现行《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准。

启示五:作为未受偿的债权人,反过来看这件案子同样有用。推动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是把资产追回财产池、提高全体债权人清偿率的主要路径之一。但本案提示:撤销之诉的结果可能被第三人在后续程序中推翻(本案二审即改判驳回管理人全部诉请)。因此在评估"撤销能追回多少"时,要把担保结构、票据关系、是否落入撤销例外一并算进去,不能只看窗口期。撤销权的整体规则见破产撤销权与追回

六、动作清单

你的身份该做的事为什么
刚刚收到大额回款的债权人留存清偿的完整凭证与商业合理性材料;关注付款方此后六个月的经营状况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窗口从受理日往前倒算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企业主债务清偿后不立即销账;将被担保方的破产信息纳入监控清偿被撤销会使担保责任复归
发现自己被生效判决牵连先核对是否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与法定期间,再准备证据指导案例151号裁判要点;期间以现行民事诉讼法为准
被清偿方收到管理人起诉核查是否落入撤销的法定例外情形司法解释(二)第十四至十六条
未受偿的普通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债务人破产前异常付款的线索,推动行使撤销权撤销追回直接扩大可分配财产池

相关阅读:破产撤销权的窗口、例外与追回,见破产撤销权与追回;对管理人诉讼行为有异议时的通道,见管理人行为的监督与异议;有担保债权的受偿顺位,见别除权行使与担保物处置

依据与来源
  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1号《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2月19日讨论通过,2021年3月3日发布)—— 本页第一节案情脉络、第二节裁判要点、第三节裁判结果与说理的全部事实、日期、金额与案号均出自该发布文本。官方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
  2.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10民撤2号民事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330号民事判决、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2033号民事裁定 —— 该指导案例的三级审理结果,支撑第三节裁判结果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 —— 该指导案例载明的相关法条。该案发布时载明的条文序号为当时施行文本的条号;民事诉讼法其后经修正,条文序号可能变动,本页因此不钉具体条号,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的现行有效文本为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施行,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受理前六个月内个别清偿的撤销)、第三十四条(撤销、无效行为取得财产的追回,要点)—— 支撑第四节全景表前两行与第三行。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撤销个别清偿的法定例外)—— 支撑第四节全景表第二行与第六节动作清单。本站要点收录见司法解释(二)关键条文

效力与时点提示:指导性案例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发布,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本页所引裁判要点、案情与案号均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发布文本为准;涉及《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因该法其后经修正,本页未钉条号,以官方公布的现行有效文本为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期间与条件,请以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为准。

本文系一般性法律研究与公开案例解读,非本所承办案件展示,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第五节“对债权人与担保人的启示”与第六节动作清单为本所解读,已与官方发布内容分节标注。

延伸阅读:破产撤销权与追回 · 破产裁判规则与案例总览 · 破产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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