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与重整部只代理债权人一侧,办理代理债权人申请破产、债权申报与债权人委员会、破产撤销权与追回、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咨询与委托。
收费方式
律师费按国家和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事项,在指导价幅度内协商确定;其余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方式、计算口径与付款节点在签约前书面列明。
面谈与签约
委托一般到所面谈、当面签约,面谈请提前预约。人在境外的,可先通过微信或视频会议沟通(时间以律所工作时间为准),本所提供电子签约方式。
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公证认证。一般需经当地公证,并视所在国家/地区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使领馆认证;香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章转递。
联系方式:电话 021-8012-0918 | 邮箱 contact@middlapartners.com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22 楼 ABC(面谈请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