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说 明
- 《民法典》第1134-1139条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的要件不同——先选形式,再逐题核对。
- 结果按"通过项√ / 风险项×"逐条列出,并给出风险等级(低/中/高)与每个风险项的法条依据。
- 本测试不给出"有效/无效"的绝对结论——遗嘱效力最终由法院结合证据认定,测试仅提示风险点。
- 所有判断由浏览器本地完成,本站不收集、不上传任何填写内容。
第一步 · 这份遗嘱属于哪种形式?
不确定属于哪种?——手写全文=自书;他人代笔=代书;电脑打印后签字=打印;手机录像口述=录音录像;紧急情况口头交代=口头;公证处办理=公证。各形式详解见《遗嘱的六种法定形式》。
第二步 · 逐项核对要件
⚠️ 免责声明:本自测仅核对常见形式要件,按您自行申报的情况估算风险,仅供初步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对遗嘱有效或无效的判断。遗嘱效力最终须结合原件、见证情况、行为能力证据等由法院或公证机构认定。本所不承诺任何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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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与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第1134条(自书遗嘱)、第1135条(代书遗嘱)、第1136条(打印遗嘱)、第1137条(录音录像遗嘱)、第1138条(口头遗嘱)、第1139条(公证遗嘱)、第1140条(遗嘱见证人的资格)、第1141条(必留份)、第1142条(遗嘱的撤回、变更及数份遗嘱的效力)、第1143条(遗嘱的实质要件)、第1153条(夫妻共同财产的析出)。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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