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载律所·港澳台与华侨服务部 | 依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 10 项创新举措的公告》(2025 年第 4 号公告,2025 年 11 月 3 日发布,第一至六项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第七至十项 11 月 20 日起实施);核验日期 2026 年 9 月 5 日。
- 公告调整的是两套国务院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签注的证件属性、审批环节与逐次签注规则未改。
- 实施日期是两批不是一天:第一至六项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第七至十项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起。
- 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上,扩至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全域及全国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凭有关人才证明申请。
- 台湾探亲签注全国通办改变的只是受理地:可向全国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 出具人才证明是有责任的行为:台湾方向今天已有往来台湾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务院令第 841 号的真实性责任与罚则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
一、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文件全称 | 《关于实施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 10 项创新举措的公告》 |
| 文号 | 2025 年第 4 号公告 |
| 通过/公布日期 | 2025 年 11 月 3 日发布;正文十项,附件四个 |
| 现行版本施行日期 | 分两批:第一至六项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实施;第七至十项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起实施 |
| 制定机关 | 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
| 官方原文 | 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751080/content.html |
| 本页管什么 | 第一项、第二项的法律性质、上位法链条与出证责任 |
本页只处理第一、二、九项。
二、签注是什么:它是加注,不是一本独立证件
读懂公告的前提是先分清证件与签注:签注不是独立证件,而是写在出入境证件上的加注。
上位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五十七号)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港澳、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定下的是通行证件制度而非护照签证制度,细则交给国务院的两套专门办法。
第十条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第十条把签发与签注并列,都是公安机关对已获批准者作出的行为;第二十五条把签注定性为逐次签注。该办法为国务院令第 93 号,据 2015 年 6 月 14 日国务院修改决定修订。
港澳方向则是《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因私往来港澳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的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港澳方向同构:证件与签注分离,原则上每次前往均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作一次往返的签注,多次往返签注属于例外。公告第一项的多次往来签注,落的正是这条通道。
这套办法还有一处版本状态。第一条写着它的立法依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而这部上位法已被明文废止:
第九十三条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同时废止。
三、第一项:人才签注扩到哪里、谁能申请、凭什么申请
一、扩大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试点实施范围。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上,在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全域,以及全国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在上述区域工作的内地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凭人才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等出具的有关人才证明,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来香港或者澳门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第一,调整的是试点实施范围,不是签注制度本身——签注的法律性质、审批机关与逐次签注规则一概未动。第二,主体条件落在工作地,不是户籍地;「以及其他人才」是开放式表述,认定取决于出证方口径。
第三,申请凭证是人才证明,不是自我声明——这把出证方拉进了法律关系,第五节责任链的起点就在这里;证明格式与受理要求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为准。第四,有效期与停留期是两个数,互不折抵。
四、第二项与第九项:受理地与户籍地脱钩,口岸签发范围扩大
二、实施大陆居民申办往来台湾探亲签注「全国通办」措施。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陆居民拟往来台湾地区探亲的,可向全国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探亲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法律意义全在受理地与户籍地脱钩、适用标准未变这一层。条文自己写明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这句既是便利承诺也是限制说明。
九、扩大可签发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口岸范围。自2025年11月20日起,将可签发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口岸范围由现有58个增加至100个。未持有效来往大陆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抵达口岸时,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经批准后即可领取证件入境。42个新增口岸名单如下:……
第九项方向相反,管的是台湾居民往内来。扩大的是口岸的空间范围,由 58 个增至 100 个,新增 42 个;证件类型与审批环节均未变——条文写的是经批准后即可领取证件入境。这不是免证入境,是把申领地点前移到口岸。
| 条项 | 事项 | 实施日期 | 变了什么、没变什么 |
|---|---|---|---|
| 第一项 | 往来港澳人才签注试点扩围 | 2025-11-05 | 变:地理覆盖。未变:签注性质与审批机关 |
| 第二项 | 台湾探亲签注全国通办 | 2025-11-05 | 变:受理地。未变: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
| 第三项 | 部分口岸推广智能通关(含上海虹桥机场) | 2025-11-05 | 变:边检查验方式,须本人同意采集核验面相、指纹 |
| 第九项 |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口岸 58→100 | 2025-11-20 | 变:可签发口岸范围。未变:证件类型与审批环节 |
五、出证责任链:两根支柱,两个生效时点
公告第一项把人才证明写成申请凭证,也就把出证单位写进了责任链。这条链有两根支柱。
第三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为申请人获取旅行证件的,暂停其出证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出证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今天就有效的一根,后果三层递进:暂停出证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取消出证资格、再罚直接责任人员。前两层比罚款更重:出证资格被取消,此后出具的同类证明不再被采信。另需注意,本条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是已废止旧法的配套件,本页只点明状态。
另一根是《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41 号)第三条第三款与第十一条第二款。
| 出证行为 | 规范依据 | 后果 | 生效时点 |
|---|---|---|---|
| 单位编造情况、出具假证明为申请人获取旅行证件(台湾方向) | 往来台湾办法第三十三条 | 暂停出证权行使;情节严重取消出证资格;直接责任人员另可单处或并处 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 | 现行 |
| 单位或者个人出具邀请函件或者其他申请材料 | 国务院令第 841 号第三条第三款 | 对邀请内容和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核实 | 2026-09-15 起 |
| 单位或者个人出具虚假邀请函件或者申请材料 | 国务院令第 841 号第十一条第二款 | 个人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单位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 2026-09-15 起 |
六、谁会用到、怎么用
三类人用得上:出具人才证明的用人单位、拟赴台探亲的大陆居民、做跨境人员合规审查的一方。
- 误解:人才签注是一种新证件。实际:签注是证件上的加注,因私往来港澳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把它写成对往来港澳通行证作一次或多次往返的签注。
- 误解:全国通办等于条件放宽。实际:第二项自己写明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脱钩的只是受理地。
- 误解:口岸增至 100 个,台湾居民不带证件也能进。实际:第九项写的是向口岸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有效通行证,经批准后领证入境。
- 误解:标题带港澳的公告都与人才签注有关。实际:2025 年 12 月 30 日《2026 年上半年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管的是赴港澳定居配额,属长期迁移一线,不构成对本公告的覆盖或修改。
- 把人才证明纳入用印与合规审查环节。台湾方向的出证责任已有往来台湾办法第三十三条;其余事项见国务院令第 841 号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二款,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
- 签注有效期与单次停留期分栏登记。第一项写明有效期 1 至 5 年不等、每次停留不超过 30 天,不要用有效期推算停留时间。
- 探亲签注就近提交,按户籍地标准准备。第二项的落点只是受理地;具体要求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为准。
- 本所边界写在明处。国务院令第 841 号第七条至第十三条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实行备案管理并设罚则,第十条列六类禁止行为;第七条第三款授权的备案办法截至 2026 年 9 月 5 日未见发布。本所提供法律评估与合规咨询,不承接证件代办与手续办理。
- 《关于实施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 10 项创新举措的公告》(2025 年第 4 号公告,2025-11-03 发布;第一至六项 2025-11-05 起、第七至十项 11-20 起实施),引第一、二、三、九项。 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751080/content.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3-07-01 施行),引第十条、第九十三条: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7/c1013311/content.html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3 号,1991-12-17 发布,据 2015-06-14 修改决定修订),引第十、二十四、二十五、三十三条: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7/c757556/content.html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12-03 国务院批准、12-25 公安部公布),引第一条、第二十二条: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7/c757562/content.html
-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41 号,2026-07-31 发布,2026-09-15 施行),引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款,只挂条号未摆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7/content_7077172.htm 。事实引用:2026 年第 3 号公告 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788325/content.html 、《2026 年上半年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758557/content.html
- 效力与时点提示:本公告实施日期分两批,不得合并表述。国务院令第 841 号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截至核验日 2026 年 9 月 5 日尚未生效,其第七条第三款授权的备案办法同日未见发布。因私往来港澳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自述的制定依据已被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十三条明文废止,现行上位依据为该法第十条,本文只点明状态。截至 2026 年 9 月 5 日未见新公告修改第一项、第二项。程序事项以受理机关现行公布的要求为准。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研究,不构成法律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律所不得承诺办案结果。